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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即征即退
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增值稅即征即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2號》內容,凡是符合以下條件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
一、享受條件
(一)納稅人(除盲人按摩機構外)月安置的殘疾人占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三)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四)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企業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其它稅務信息良好。
二、增值稅退稅限額
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ê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深圳退稅標準為:2360*4=9440元/人/月
每年可產生退稅 9440*12=113280/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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